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2019-07-11

DB32/T132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视频监测预警子系统;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
——第4部分: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
——第5部分: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
本标准为DB32/T1321 的第1部分。
本标准与前一个版本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增加参数预警内容;
——对系统总框架进行了修订;
——删除接入平台、汇聚平台和管理平台相关内容;
——增加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的内容。
本标准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斌、徐云峰、胡义铭、魏翔、高岳毅、李俊宇、周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2/T13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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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1部分:通则(DB32_T1321.1-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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