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
2019-07-04

各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的有关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已整合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为做好职责整合后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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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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