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 765-2009《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与 DB33/ 765-2009《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改了玻璃纤维的分类;
--修改了玻璃纤维产量的计算方法,明确了细纱的产量折算系数;
--增加了玻璃纤维产品的能耗限额等级,明确了1级、2级、3级具体指标;
--提高了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限定值指标;
--增加了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准入值和先进值指标;
--增加了玻璃纤维熔窑不同作业期的能耗修正系数;
--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巨石复合材料研究院、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杭州欧文斯康宁公司、浙江省节能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涛、黄思思、高迪娜、吴冰、储培根、陈建明、沈新健、王云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 76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