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省直各林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特别是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和省级公益林地等日益增多。为切实保护、合理利用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等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和省级公益林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19年4月22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