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2004 年,山东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发布〈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建城字〔2004〕14号),对促进城市居民生活节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山东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不能适应新的用水、节水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用水量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 46-1 号 506 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邮箱:sdgsxh@163.com)。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
参编单位:济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供水管理处、淄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东营市自来水公司、潍坊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烟台市城市用水办公室、禹城市自来水公司 。
主要起草人员:邓 杰、贾瑞宝、张 斌、周红霞、王永磊、张国辉、周广安、周 鹏、范升海、王冬青、王瑞斌、白玉杰、张 曼 。
主要审查人员:何建华、李福林、王洪波、张桂花、郑 峰、盛玉国、蒋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