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钢、谷威、刘进、全继宏、陈楠。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旭、刘真贞、凌辉、李双双、田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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