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2017-01-10

本标准根据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污染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洁、王浩、徐楠、张振文、郭巍、高敏、刘杰、卢立栋、李强、赵立。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029-85365559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
邮编: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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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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