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水定额
2016-01-24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33/T 769-2009《农业用水定额》,与DB33/T 769-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对术语和定义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对单季水稻灌溉定额、经济作物灌溉定额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对畜禽养殖用水定额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局、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银芳、郑建根、王亚红、卢成、严雷、郑世宗、江锦红、曹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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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农业用水定额(DB33_T+769-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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