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2016-03-10

为了规范和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提高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靖春、赵华、施建军、匡蕾、李正祥、韩雪莲、刘武、汪丽莉、倪文红、施祖建、王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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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DB32_T2915-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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