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4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勘察基本要求;4环境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5 勘探和建井;6 现场采样;7 检测与试验;8 成果报告。
本规范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工作。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邮政编码:100038,Email:bgi_wrcdkcgf@163.com)。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电话:(010)68017520,邮箱:bjbb3000@163.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宏声 周宏磊 姜 林 王 峰 苏昭辉 李书鹏 叶 超 王慧铃 韩 华 钟茂生 张劲松 高艳丽 林 健 曹志农 张琦伟 郝庆斌 陈素云 唐建华 李厚恩 刘晓娜 王文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李发生 许丽萍 吴文伟 宋 云 丁爱中 武 威 杨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