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中国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建明、胡林、王迪、杨立宏、崔建宇、刘伟、焦慧琴、高原、马颖 、郑鹏、章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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