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07-21

本标准全文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刚、冯明雷、陈宏文、刘足根、廖兵、樊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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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20201_2015-7-21_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_DB36+852-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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