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内容。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沙河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彦敏、于海、郭斌、任爱玲、金国栋、韩静、于欣沛、赵文霞、杜昭、田淼、吕溪、李晗、曾社斌、张利阁、刘怀平、陈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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