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2014-11-25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标准研究院、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长春市标准化协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珩、冮森林、庞光伟、霍烽、方雷、张申吉、张晓芳、庄茜、武薇、王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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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DB22_T+2189-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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