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14-05-25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 11/120-2000 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 11/120-2000。
本标准与DB 11/120-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2011 年以后车辆的高怠速排放限值;
--取消了工况法试验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排放控制装置外观检查相关试验内容。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4 年05月25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颖林、梁宾、肖亚平、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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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20200_2014-5-25_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_DB11+120-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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