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 136号)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会同相关单位经广泛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 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规范共分10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与主要符号;3.基本规定; 4.水文地质勘察;5.帷幕隔水;6.降水;7.污染场地地下水控制;8.既有建筑地下水控制;9.地下 水回灌与抽排水综合利用;10.地下水控制工程监测。
本规范中第3.2.2条、第4.3.2条、第6.1.2条、第6.3.12条、第7.4.2条、第9.1.2条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行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解释工作。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38,Email:bgi_geoenv@sina.com)。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电话:68017520,邮箱:bjbb3000@163.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地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禹冰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建材地质工程公司、北京中铁瑞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沈小克 、孙保卫、周与诚、化建新、方继红、王 伟、王 坚、王军辉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李广信 、顾宝和、叶 超、孔恒、丁爱中、闫德刚、周载阳、张钦喜、马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