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代替DB11/T 271-2005《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与DB11/T 27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资源回收和工艺调整的工艺过程及技术要求(见5.9和5.10);
——修改了计量器具的相关要求(见7.1.2,2005版7.1.1);
——修改了厂界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允许浓度应符合的标准(见9.3,2005版8.3);
——增加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要求(见10.1.3);
——增加了启动电气设备、维修机械设备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见10.1.5);
——增加了防火、防爆、防雷电等安全措施的要求(见10.2.3);
——增加了在线监管、节能减排和对公众开放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见第8、11和12章)。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环卫集团环境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通州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坦、杨跃金、周凯音、赵克、任一、陈芳、刘惠惠、陈浩、吕志强、何亮、刘晓光、尉俊、高靖、张志永、王建平。
本标准代替DB11/T27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