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长沙市、湘潭市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城镇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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