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
2009-10-20

万州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綦江县、璧山县环境保护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为适应我市水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本着“既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又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原则,根据《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结合有关区县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局对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结果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地表水域功能类别调整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0
278·浏览
附件
  • 重庆市地表水域功能类别调整表.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