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月29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