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3-13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神木市、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16字治水方针,结合我省实际,针对水电、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工程、旅游(包括城市公园)类涉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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