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机制不断完善,全省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2018年,全省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实现连续4年全面达标,珠三角实现PM2.5年均浓度连续4年达标。但是,臭氧(O3)浓度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最主要污染因子。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生成O3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是制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和实现全面达标的关键因素。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对广东等16省(市)实行VOCs总量控制考核。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目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做好工业企业环评服务指导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号)要求,现就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总量指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