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相关指标及细则
2019-03-21

各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44号)中《山东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山东省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山东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及目标》《山东省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单及考核目标》《山东省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评判技术规定》《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名单及基本补偿资金额度表》《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名单及基本补偿资金额度表》《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赋分细则》《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赋分细则》《山东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额度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一并遵照执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1日

0
581·浏览
附件
  • 附件.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