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优化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办理流程的通知
2017-03-17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环评改革,我厅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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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优化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办理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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