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方便服务群众,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对部分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现将《山西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山西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目录(第一批)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