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切实加强我省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省环境保护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6年全省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2016年全省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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