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县(市) 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 要求,积极推进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各地对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省环保厅大气处联系
(联系人:纪玲玲;电话:025-86266141;Email:jll@jshb.gov.cn)。
附件: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