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人审核的通知
2014-06-09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要求,为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控制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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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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