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责权统一、分工明确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同时,为核技术应用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分类委托各州市环保局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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