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3〕44号)要求和我省实际,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了《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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