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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