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3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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