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0-04-04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6号)精神,我市决定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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