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020-11-25

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对水利部批准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447-2009)、《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448-2009)和《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449-2009)进行合并,重新制订《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技术规程》(SL)。
《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技术规程》共包括19章、61节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说明、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建设任务与规模、项目区选择和建设条件、水文条件和工程地质、总体布局(置)和设计原则、工程措施设计、林草措施设计、封育工程设计、其他措施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工程管理、工程概(估)算和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本规程所替代的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D417-2009
——SD418-2009
——SL419-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出版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体例格式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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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征求《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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