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2020-08-11

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第 13 号
  《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27日乐山市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张 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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