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废气生物净化装置的设计制造与工程应用,提升装备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废气生物净化装置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验方法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南方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菲尔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西原环保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青岛金海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紫荆汇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家德、陈建孟、吕伯昇、郑理慎、张瑜、孙永强、陈志平、鞠庆玲、王永仪、吴芳、於建明、廖裕芬、包诚磊、刘启凯、姜同先、邓素玲。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0年12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邮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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