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0-09-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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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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