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大气中气态污染物 液体吸收法的标准采样装置
1990-03-22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鸣、杨青利。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0
312·浏览
附件
  • GB+12373-90+居住区大气中气态污染物液体吸收法的标准采样装置.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