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市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相关政策同国家最新政策衔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进行了修订,草拟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编制说明(附件2).
为了体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征集全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此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2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pc@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150383;
4.传真:010-8915059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