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
2007-04-17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应明、林大松、戴晓华、袁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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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NY1260-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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