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NY/T1121《土壤监测》为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第6部分: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第7部分: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第8部分:土壤有效硼的测定;
——第9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第10部分:土壤总汞的测定;
——第11部分:土壤总砷的测定;
——第12部分:土壤总铬的测定;
——第13部分: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
——第14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
——第15部分:土壤有效硅的测定;
——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第17部分:土壤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第18部分:土壤硫酸根离子含量的测定;
——第19部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
——第20部分:土壤微团聚体组成的测定;
——第21部分:土壤最大吸湿量的测定;
本部分为NY/T1121的第20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浙江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贵州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有国、王忠良、董越勇、王小琳、巩细民、陈海燕、周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