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2020-08-07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张家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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