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试行)》,使工业废渣在建筑材料中得到合理的利用,又防止放射性水平过高的工业废渣用于建筑材料,以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