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农畜产品优质高产,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蔬菜、果树、桑茶和牧草。本标准是GB 3095-8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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