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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