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乙烯工程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HJ/T 406-2007)的修订,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明确了乙烯工程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调整、补充了相关规范性引用文件;
——明确了乙烯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调整了验收监测报告的内容,删除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监测结果比对、公众意见调查、清洁生产水平评价等相关内容;
——取消了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应达75%以上的要求;明确了验收监测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明确了验收执行标准、监测内容、因子及频次;
——完善了验收监测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修订了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HJ/T 406-2007)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