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
2022-06-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选址、设计、建造工作,确保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安全贮存,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年6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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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HJ+1258-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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