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对象分类规范
2022-07-22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信息宣传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荣绩、金宣辰、陈捷、黄康、程哲远、金路熠、焦创、庞周烨、王云翔、邱雁、魏杰。
本标准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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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水利对象分类规范(DB33_T2512-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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