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推进生态环境信息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集的元数据和相关数据元的元数据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 月 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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