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2024-05-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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